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三、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
85.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,火星灵是最好的。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,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。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,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,身体在灵人界;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,身体在天堂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,为众教会之首(AC 607, 895, 920, 1121-1124, 2896, 4493, 8891, 9942, 10545)。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,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;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,以及信时,它就被称为属灵的(AC 3691, 6435, 9468, 9680, 9683, 9780)。
6405.“必有敌军毁坏他”表未经判断的行为或作为会把他从真理的状态中逐出。这从“敌军”和“毁坏他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敌军”(troop)是指行为或作为(参看3934节),在此是指未经判断的行为或作为或作为;事实上,那些其行为或作为出于真理,尚未出于良善的人拥有一种模糊地、未被光照的理解力,而那些其行为或作为出于良善的人则有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,因为良善光照它,赋予它光明;来自主的真理之光通过良善流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,然后流入真理,而不是直接流入真理。其中的情形就像阳光,阳光通过热流入植物界的成员,如树木、幼苗、鲜花,使它们生长、开花;但阳光的直接流入却做不到;因为当光在没有热的情况下流入时,如在冬天,没有什么东西能生长、开花。“毁坏他”是指把他从真理的状态中逐出。
不过,有必要阐明“迦得”在此所表示的那些人到底是谁。他们就是那些在真理方面陷入幻觉,然而仍出于这幻觉行事的人;因此,这些不是真理的行为或作为,更不是良善的行为或作为。他们因这类行为或作为而从真理的状态中被逐出,因为一个处于真理,尚未处于良善的人一旦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将某种观念付诸实践,那么以后就会维护这个观念,好像它就是绝对真理。他会持守此观念,不容改变,除非他进入良善。因为通过将观念付诸实践,他会全神贯注于它,迷恋它。行为或作为便以这种方式把他从真理的状态中逐出。除此之外,他信为真理的那些事并非真理,因为和“但”所表示的那些人一样,这些人也通过自己的感官进行判断,因而没有判断力。举例说明这个问题。有人持这样的观念:每个人都是同等的邻舍,因此要同等地向恶人和善人行善,他因向恶人行善而伤害他人。他在反复实践这个观念后,就会维护它,声称每个人都是他的邻舍,他并不关心一个人的品性如何,只关心向他行善。如此他所行的就未经判断,而且违背真正的真理;因为真正的真理是,所有人都是邻舍,但各自都是不同程度的邻舍;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比其他人更是邻舍(参看2417, 3419, 3820, 5025节)。
“迦得”还表示那些认为整个救恩唯独在于行为或作为的人,就像主在比喻中所提到的法利赛人:
法利赛人独自站着如此祷告,神啊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勒索、不义、奸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。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(路加福音18:11, 12)
因此,他认为绝对真理就在于外在行为。诸如此类的人也在主的国度,但只在它的边缘,这就是为何主说:
我告诉你们,这税吏下去、到他家里,比那法利赛人倒算为义了。(路加福音18:14)
主如此说是在暗示,法利赛人也下去称义了,因为他出于顺服所吩咐的而行事。简言之,“迦得”代表那些将非真理称为真理,并出于这非真理而行事的人;因此,他们所行的就像真理,因为行为或作为无非是体现在行为中的意愿和理解力。拯救这些人的,并非他们行善的意图,而是在他们的无知里面的某种程度的纯真。
在以赛亚书中,“迦得”也表示那些出于不是真理,却被他们视为真理的东西而处于外在行为或作为的人:
但你们这些离弃耶和华、忘记我的圣山、给迦得摆筵席、给弥尼盛满调和酒的。(以赛亚书65:11)
“给迦得摆筵席”表示唯独处于行为或作为。耶利米书:
论亚扪人,耶和华如此说,以色列没有儿子吗?没有后嗣吗?他的王为何得迦得之地为业呢?他的民为何住其中的城邑呢?(耶利米书49:1)
“得迦得之地为业”表示活在来自非真理的行为或作为中;“亚扪人”是指那些歪曲真理,并照着这些被歪曲的真理生活之人(2468节);在此先知书中,论到迦得的这些话适用于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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